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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青岛市税务局行政复议申请方式

    青岛市税务局行政复议申请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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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      一、适用范围  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各区(市)税务局、各派出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,可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》的规定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。  二、申请方式  (一)邮寄提交  邮寄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  邮编:266000  收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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